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皋埠(吼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途经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富盛镇以及柯桥区平水镇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1)袍兴~东湖、阳明~中芯国际π入皋埠(吼山)变110kV线路工程:拟建110kV线路路径约5.87km,其中四回架空线路路径1.6km(预留2回),双回架空线路路径4.2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0.07km。 (2)袍兴~富盛(T樊江)、道墟~樊江π入皋埠(吼山)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拟建110kV线路路径长约4.32km,其中四回架空线路路径0.45km(预留2回),双回架空线路路径3.65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0.22km。 (3)九里~平水(T西湖头)π入皋埠变110kV线路工程:拟建110kV线路路径长约16.73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16.6km,拟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0.13km。 | 详见 环评 报告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电磁环境(1)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2)本项目拟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以及拟建110kV四回架空线路导线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应大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应大于7.0m,本项目拟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跨越1层坡顶房屋时,导线对地距离应大于9.5m。(3)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线路施工时,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对影响区域内的保护植物选择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2)塔基开挖时,应避开雨季,及时采取碾压散土、开挖排水沟等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放线时利用无人机等展放线,利用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索道运输或人畜运输。(3)在山地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降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2)尽量错开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4、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物料覆盖化、进出清洁化、场地硬砼化。(2)在线路塔基及电缆沟、排管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3)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塔基基础、电缆沟开挖施工期需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并利用土工布临时遮挡,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2)铁塔基础、电缆沟挖方大部分回填,少量弃土在施工结束后在塔下整平,并撒草籽绿化。不能回填的弃土弃渣,施工单位按照城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办法的法律法规办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3)拆除的废旧导、地线等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6、施工废污水防治措施:(1)线路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多余的泥浆渣应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池、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3)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
2 |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200吨三氟乙酰氯、10000吨三氟乙酸及罐区改扩建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改造利用西厂区现有厂房及罐区,部分建筑物推倒重建,新建车间、罐区等建构筑物,购置氧化釜、缓冲罐、冷凝器、水洗塔等设备,形成年产15200吨三氟乙酰氯、10000吨三氟乙、3000吨硫酰氯的生产能力。
| 详见 环评 报告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TFA车间碱洗废气、TFA后处理车间碱洗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车间高浓度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调节pH、混凝沉淀、蒸发脱盐等预处理;车间低浓度含氟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调节pH、混凝沉淀等预处理;经预处理的车间高浓度废水、经预处理的车间低浓度含氟废水与车间其他低浓度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一同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经处理达标纳入园区管网,进入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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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