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嵊州市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无溶胶黏剂、1万吨水性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绍市环审[2022]11号 | 2022年4月7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绍市环审[2022]11号嵊州市森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无溶胶黏剂、1万吨水性漆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