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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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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诸暨弘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吨铼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2]4号
2022年3月25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600吨高档针织面料、2000万米高档化纤运动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2]5号
公告期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诸暨弘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吨铼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600吨高档针织面料、2000万米高档化纤运动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