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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十三第ssd0011入口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2-28 11:49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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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以及2021年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要求,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要求,全面开展“改革创新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1年城市空气质量创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成绩,PM2.5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AQI优良天数比例93.4%,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全市水环境质量国控、省控、县控断面的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国“无废城市”试点高质量率先完成,10个绍兴专题总结获生态环境部大力推广。绍兴市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建设指标优良督查激励地市。

二、2021年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做好“第一责任人”保障工作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分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举办绍兴市生态环境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分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法律学习4次,专题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和“两法一条例”学习宣贯会,局主要领导做宣贯培训。

2.组织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1月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印发《2021年度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责任分工》《澳门十三第ssd0011入口2021年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重要工作文件。开展“补短板”行动,印发《2021年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成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共计229人领取新版行政执法证。

3.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2021年生态环保法律警示教育培训,全市172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干部职工法律考试。每月发布重点法律学习提示,积极做好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普法与以案释法”专栏,2021年共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6篇。

4.规范专职法律顾问管理。印发《澳门十三第ssd0011入口关于统筹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通知》,完善专职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水平,为全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联合法律顾问开展基层走访服务工作,共收集生态环境问题14个,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研究解决。

5.做好地方环境立法。积极做好《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草案)》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噪声环境污染防治等地方法规立法调研。研究制定《绍兴市柴油机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并以绍兴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公布。配合开展绍兴黄酒保护地方法规的制定。

6.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组织编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绍兴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绍兴市环保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列入该目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7.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21年,绍兴市生态环境系统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与嵊州市临城农机公司仙岩供油服务部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做好应对指导服务

1.制定制度方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坚决抑制行政争议案件高发频发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违法败诉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材料提供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2.开展治理协调。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以案释法进行警示,提升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业务能力。完善复议诉讼案件一案一策应对机制,形成复议诉讼案件分管领导专题案情分析会商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督办。做好与司法局、法院的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协调案件办理。

3.体现工作成效。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5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目前,均已结案。

(三)推动法律规范有效适用,强化依法行政水平

1.推进《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法衔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方案制订、清单排摸、标准核定,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市“两法衔接”专班,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并投入试运行。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提升打击力度。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一致,“烦企扰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11件规范性文件,保留18件规范性文件。

3.开展行政案卷质量评查。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16份,我局案卷全部合格。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四)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攻坚行动高压化。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春季斩污清污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百日攻坚、绿剑、交叉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并完成整改环境问题1400余个。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印发实施《绍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2.执法检查常态化。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7547人次,检查企业31711家,责令整改企业1157家,立案查处企业503家,罚款金额4474万元,移送公安20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4人。同时积极做好柔性执法,实施轻微违法案件不予处罚制度,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3.部门检查联动化。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用铁腕手段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查处15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其中6起在线弄虚作假案件均是在前期通过在线数据分析等手段锁定的案件线索,8起涉危废案件充分发挥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案件顺利办理,有效地提升了环境执法震慑力。新昌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办理一起跨区域非法处置危废案件,涉及危废200余吨。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相对不足,尤其是法律专业方面的人员力量明显偏弱。二是随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现代化水平、智慧化程度还不高,与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规范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1.规范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组织制定法治目标责任清单,做好法治建设(法治政府)重点任务的分解落实。常态化做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悟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讲法用法工作。开展“补短板”专项行动,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工作。做好年度目标考评督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

2.规范“二重大一文件”法制审核。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申报流程,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环保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提升审核效率,做到应报尽报、应审尽审。

3.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落实重点法律法规实施监督计划,做好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法律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落实问题整改和建议处理。根据上位法和改革要求,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1.加强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制订年度法治宣传普法计划,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辅导、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警示教育”活动,邀请专家为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开展环保政策法规解读与违法案例分析培训。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推进以案释法活动,做好普法重点提示。

2.提升源头治理。提升绍兴市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案件调查与法制审核协调制度体系,从严做好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强化复议诉讼案件剖析,提高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业务能力,从源头防止行政争议发生。完善复议诉讼案件一案一策应对机制,做好案情分析会商、重大复杂案件领导督办,进一步做好与司法、法院等部门沟通、解释工作,积极争取案件办理的良好结果。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实现部分案件与行政相对人协调和解,帮助基层分局化解行政纠纷。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3.做好“两法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做好案件移送信息平台常态化监督,积极做好涉刑事案件合规性第三方审查。

(三)优化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建设

1.优化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改革试点。研究规范专职法律顾问服务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机制,深化法律顾问对基层分局的服务举措,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做好合同法律审核,做优专职法律顾问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2.做好地方立法调研。继续推进地方法规调研立法,积极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规定立法调研;积极参与其他立法项目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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