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绍兴高新区张国兴口腔诊所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3号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证号:
浙环辐证[D2258]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注销)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