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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针织布、6800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71号
2021年9月2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针织印染面料16860吨、机织印染面料136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72号
公告期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针织布、6800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针织印染面料16860吨、机织印染面料136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