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富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机器打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55号
2021年8月2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生态纺织品和功能性纺织品染整面料、高档针织袜子、成衣染色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56号
2021年8月3日
公告期为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浙江富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机器打印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生态纺织品和功能性纺织品染整面料、高档针织袜子、成衣染色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