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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2700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44号
2021年6月30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年产高档针织印染面料1.2万吨、机织印染面料1750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45号
3
关于浙江诺亿毛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46号
公告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2000万件特种高档针织服装、27000万米面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金典印染有限公司年产高档针织印染面料1.2万吨、机织印染面料1750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诺亿毛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