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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七色彩虹科技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1万吨纱线、10.68万吨(3.92亿米)印染布生产线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39号
2021年6月22日
见附件
2
关于浙江宜滨印染有限公司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40号
公告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浙江七色彩虹科技有限公司年印染加工1万吨纱线、10.68万吨(3.92亿米)印染布生产线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关于浙江宜滨印染有限公司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