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绍兴志仁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机织印染17000万米、针织染色21000吨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绍市环审[2021]77号 | 2021年12月2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5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绍市环审[2021]78号 | 2021年12月2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绍兴志仁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机织印染17000万米、针织染色21000吨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关于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5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