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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鼎记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0万米高档织物印染生产线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1]75号
2021年11月19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绍市环审[2021]75号关于绍兴鼎记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0万米高档织物印染生产线集聚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