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搬迁技改提升项目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区 | 浙江晟明化工有限公司 | 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区新征30亩土地,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实施年产28700吨复配产品(去油灵、代用碱等12个产品)及20500吨合成产品(增稠剂、建筑乳液等5个产品)的生产能力, | 详见 环评 报告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N-甲基哌嗪氢化反应产生的含氢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含氢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废气的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对于含N有机废气和碱性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冷冻+酸吸收+碱吸收,其他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吸收处理,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后与有机溶剂贮罐废气一并接入RTO装置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RTO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全厂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处理利用项目建成后在厂区西北角新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A²O+MBR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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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