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联兴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申请,市环保局会同上虞区环保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8年7月21日,按照国家环保部等3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国家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绍兴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6〕73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该检测机构进行了在用机动车环保联网现场技术评审。经评审,绍兴市上虞联兴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要求,经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一、公示时间
2018年7月30日-8月7日,共7个工作日
二、拟扩建项目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人 | 检测内容 | 备注 |
1 | 绍兴市上虞联兴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谢智钢 | 简易瞬态工况法(3条) 双怠速法(3条) 重柴加载减速工况法(1条) 自由加速(2条) 轻柴加载减速工况法(1条) | 新建 |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绍兴市环保局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75-85132031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