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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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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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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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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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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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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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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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锦瑞包装有限公司(原上虞市锦瑞包装有限公司)年产UV、真空镀塑料件加工1000万套项目(先期)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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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环建验〔2017〕9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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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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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锦瑞包装有限公司(原上虞市锦瑞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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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海沥海镇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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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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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城医疗器械
科技产业园工程(一期)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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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环建验〔2017〕10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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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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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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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海南滨东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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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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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神洲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旅游帐篷及200万把休闲伞及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伞布等配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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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环建验〔2017〕11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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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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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神洲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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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海沥海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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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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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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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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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滨海新城环境保护分局,电话:0575-85216635,传真:0575-81199513,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沥海镇城东路,邮编: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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