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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环建验〔2016〕 号
关于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1年)浙江公司无线网增补工程-绍兴本地网基站项目、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2年)浙江公司无线网扩容工程绍兴本地网第一批基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1年)浙江公司无线网增补工程-绍兴本地网基站项目、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2年)浙江公司无线网扩容工程绍兴本地网第一批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验收监测报告和当地环保局意见,结合2013年9月17日现场检查验收会意见,经研究,现将验收意见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内容为在绍兴市计划新建96座CDMA移动通信基站,实际建成93座。其中越城区12座、绍兴县24座、诸暨市16座、上虞市20座、嵊州市9座、新昌县12座。项目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1年)浙江公司无线网增补工程-绍兴本地网基站项目、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2年)浙江公司无线网扩容工程绍兴本地网第一批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绍市环审〔2012〕273号)同意建设,于2012年12月建设,2013年4月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编制的《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1年)浙江公司无线网增补工程-绍兴本地网基站项目、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12年)浙江公司无线网扩容工程绍兴本地网第一批基站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国环辐监(YS)字2013第005号)表明: 项目按要求落实了抽样基站的电磁场强度、功率密度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等规定的相关限值要求;固(危)废处置符合资源利用和无害化规范化处置要求。
三、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投运后,你单位须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设施的日常环保管理,做好长效维护,加强电磁环境敏感点的巡检工作,及时排除异常工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运维查验等台账资料,确保设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二)严格落实固(危)废管理,按无害化、规范化处置要求落实处置协议和暂存场所,做好有关转移记录等台账。
(三)定期对工程电磁环境、声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若本项目运行后因电磁环境变化引起的争议或纠纷,不属于本次验收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理;若移动通信基站的数量、频率和功率等改变、地址布局变动、产权争议、加(改)装设备或安装方向改变等因素引起电磁环境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对周边电磁环境补充监测,其环境影响评价应重新编制、报批和验收。
四、请全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在项目周边用地规划时考虑电磁环境影响,全市各地环保局、分局负责各自辖区域内基站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如发现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由属地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8日